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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加入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常务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理事会的章程;
2 自愿加入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理事会;
3 在各省、市、县的围棋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以下三种情况可有1人加入理事会常务理事:
(1) 申办过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会员交流大会的承办单位。
(2) 在各省、市、县的围棋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为华夏育苗围棋中心在经济上已做出一定贡献的。
(3) 在各省、市、具有特别影响力,由5名以上常务理事推荐并经理事会通过。
二、常务理事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 下载培训机构入会申请表格
2 培训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用A4纸;
3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
4 经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
5 由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颁发常务理事证书。
理事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1 本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理事会的活动;
3 获得理事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理事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按照理事会入会、退会的细则来评定、管理每年理事会新会员入会及老会员退会的评议;
6 理事会成员有申办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会员交流大会的优先权利。
7 常务理事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理事会,并交回常务理事证书。常务理事如果二年不参加本理事会活动的,则视为自动退出常务理事的职务。
8 常务理事、理事如有盗版、倒卖非法图书、非法电子音像出版、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无误的以及严重损害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名誉的,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将有权将该常务理事、理事清除。
9 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享受本中心提供的各种教师资源、教学成果、购物优惠、参赛机会等多种服务。 10 各成员单位自由自愿入会、退会。
北京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是各成员单位联系的纽带。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北京华夏育苗围棋发展中心不存在法律关系,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由各经营活动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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